2008年8月31日 星期日

擁有韓國人的自信的機車人&一輩子怪咖命的tonya

機車人是個自信又自戀的怪咖,
tonya妹就形容他“有韓國人的自信”。
【tonya:這真是太傳神了!】
舉凡對自己的外貌、能力、個性…等等等,
機車人的自信和自戀已經到了一種令人髮指的地步,

其一,超愛照鏡子:
機車人真的很愛照鏡子,
照鏡子的時間可能是tonya的三到五倍以上吧。
在家裡他就會拿個小鏡子不斷地照,
辦公室裡他也放了小鏡子,
電梯裡有鏡子他更是不會放過。
tonya跟機車人還沒成為圍城居民時,
某次兩人一起搭電梯,
機車人先進電梯,
理論上先進電梯的人應該按住開門鍵等後面的人進來吧?
但是呢,這位老兄只顧著照鏡子根本沒想到tonya跟在後面,
然後慘劇就發生了:tonya被電梯門夾到。
肉體和心靈都很痛!!!】
這件事情tonya應該會記恨一輩子吧!

其二,自以為帥:
機車人一直聲稱他婚紗照拍起來像主播,
儘管tonya姐妹不斷吐槽那根本像是拿來選鎮代表的照片,
他還是堅稱自己的照片很像主播。
最近有朋友用email分享她剛拍好的婚紗照網址,
tonya看完以後偷偷寄了email給機車人。
tonya:寶貝,我覺得你婚紗照拍起來比XX帥耶!
事後tonya對於自己竟做出這種蠢事來感到悔恨不已
機車人:開玩笑!我拍起來像主播,他拍起來像扛攝影機的社會記者!

其三,自以為無所不能:
看完美國職棒大聯盟──
機車人:那個投手算什麼,我也要去打大聯盟/我也要去當教練修理他!
看完F1──
機車人:我要去開F1!
看完奧運跆拳道的轉播:
機車人:下次我也想去打奧運!

起初tonya這個白痴還會認真地跟他分析種種不可行的理由,
後來經過幾次經驗累積,
發現這根本是徒勞,
因為機車人很可能根本只是在耍白爛而已,
下次連要去選美國總統這類蠢話都有可能說出口。
所以還跟他認真起來了的tonya還真是蠢到最高點……orz……

最近一次發病是看完電視新聞播張雨生紀念演唱會的消息和陳淑樺的專題,
機車人走路回家時就說了:
【他一開口tonya就知道準沒好事】
要是我一開始就去唱歌,應該也會唱得不錯吧?
tonya:……你給我閉嘴!

雖然tonya妹也是個怪咖,
【關於tonya妹種種罄竹難書的騷擾行為,
留待她要結婚、tonya要發表姐妹感言時再一一爆料】
原本以為遷居圍城後總可以脫離這種每天要與怪咖為伍的日子吧?
沒想到機車人的怪和機車竟然比tonya妹有過之而無不及,
tonya娘和好友M都說:妳就是這種命,擺脫不了怪咖。

tonya最近也開始認命了,
大概是老天覺得tonya的個性過份正經嚴肅,
所以不斷派怪咖來調劑tonya的人生,
免得tonya就這樣正經嚴肅地過了無趣的一生吧?



by開始說服自己櫻木花道也是這樣的tonya

2008年8月27日 星期三

打虎才是真英雄

最近最夯的台灣本土連續劇,
應該是不分24小時晝夜不斷由十幾家電視台協力播出,
每天都有爆料、每天都有新發展、每天都有新角色加入、
涉案金額不斷攀高、新場景不斷出現的“扁家”大戲吧!
(在此借用戰鬥之犬的創意,表示感謝)
精彩程度連八點檔連續劇的編劇都要自嘆弗如,
難怪最近八點檔收視率不太好,
因為再勁爆的劇情,
都比不上“扁家”這齣大戲屈折離奇又扣人心弦的發展。

tonya已經看膩了這種比連續劇還精采的新聞,
並不是tonya不認同查弊或是追究卸任或現任公務員違法責任的必要,
這當然有必要而且很重要,
最最起碼可以達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給現任或是未來的公務員看看這就是違法的下場。

不過查弊這種事情畢竟是追究“過去”,
當大部分人都把注意力放在“過去”的時候,
還能有多少人有多少精力幫這個還是風雨飄搖的國家看看她的“未來”?
重要的民生經濟問題、牽涉你我未來的稅改和教改問題…等等,
這些更值得國民關注的重要議題,
最近似乎都失去了版面和民眾的關注。

擁有強大監督權的媒體的社會責任不該只給民眾扒糞的快感,
更應該將民眾的注意力引導到真正重要的議題上。
當然洗錢案這個新聞遠比哪個女明星又跟哪個富豪交往重要,
然而這畢竟是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媒體和民眾的關注固然可以給司法造成必須認真辦案的正面壓力,
不過太多的鎂光燈反而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
透過胡亂爆料,當成提高自己知名度的舞台。

tonya感情上依然非常天真地期待司法真的可以還給人民一個公道,
然而這幾年來的經驗累積,
理智告訴tonya事情的發展和結果未必會符合大多數人的期待,
畢竟冗長的司法程序變數太多了,
更何況整件案件還牽涉到外國的司法和公權力,
對手又是隻手就可以把人民和台灣的司法耍得團團轉的一家子
所以先幫大家打打預防針,
現在開心的不用太開心,
現在很鬱悶的也用不著太鬱悶,
反正大家想的事情最後都不一定會發生,
因為從這幾年的經驗可以得到一個結論:
什麼事情都有、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這才是台灣啊!!!

最後嘛,
不管是誰現在跳出來爆料或是追打扁家,
tonya覺得都沒什麼了不起,
能在一年前爆料而且讓司法單位非辦不可的人才是真英雄。
畢竟,
武松能被認為英雄,因為他打的是老虎,
如果他打的是落水狗,那還稱什麼英雄?



by決定還是轉回去看電影台或旅遊生活頻道比較實在的tonya

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機車人的公民抗爭紀實

tonya的說明:
這是機車人因為機車被別人移出停車格結果被拖吊之後,
努力將近兩個抗爭紀錄。
文字本身是機車人自己寫的,
tonya只有負責貼上來排版和改改錯別字而已。
至於為什麼要貼這個文呢?
主要目的並不是實用性(讓大家以後萬一不幸可以依樣畫葫蘆),
這只是附帶的。
(當然如果有人對機車人寫的信函有興趣可以跟tonya索取)
重點是讓跟機車人不熟的朋友從這個過程中了解機車人的性格,
讓大家明白機車人不是浪得虛名的機車。
(另外也可以了解到一點:機車人果然骨子裡還是個工程師...
把抗爭紀實當成程序書來寫...orz...)



以下是我遇到的情形,我將這件事寄給各位朋友同學分享,希望這種事情別發生在各位身上。

我於6/30(一)晚間約7點將機車停在勞保局門口前機車格內,
該位置也是中正紀念堂1號出口處,
我是停在中間並非兩側,
且兩側也都有障礙物,車子不會被擠出格外。
後來我是在7/5(六)早上坐捷運到中正紀念堂取車時才發現車子不見了,
當天早上是準備要騎車到台大考試, <--tonya:機車人為此幹譙了很久
一開始以為車子被偷走了,
後來才發現地板上有我的車號及取車地址,才終於明白。

Process 1.
本人於7/9(三)先行取車並繳完保管費及拖吊費,
並於7/10(四)收到第一張罰單(7/2停管處開出),
並於當晚先行繳清罰款。(附件一)

Process 2.
於7/10(四)透過罰單上的電話一路打到交通大隊執法組先行以電話說明原由,
承辦員警建議我直接到台北市交通裁決所提出申訴,
由裁決所同時發函給交通大隊及停管處做後續處理,
同時我也問他一個問題,
就是當他們遇到這類似案件,是否會調閱監視器畫面,
他很肯定的回答我:不會。 <--tonya全程在旁邊聽機車人講電話

Process 3.
於7/11(五)依交通大隊執法組建議親自到台北市交通裁決所提出申訴,
後來那理的承辦人說明她並不能接受我提的申訴,
因為我車籍並不在台北市,
也就是我的戶籍不在台北市,她不能受理我的案件,
我必須向蘆洲監理站提出申訴,
因為罰單上應到案地點為蘆洲監理站,
交通案件是依我戶籍地來提出辦理,
也就是我居住的地區是由蘆洲監理站所管轄。

Process 4.
於7/14(一)先以電話至蘆洲監理站詢問,
承辦人員說只要以掛號寄給她即可,
當天即將相關文件及申訴書以掛號寄給蘆洲檢理站。

Process 5.
於7/14(一)當天晚上回住處後又收到第二張罰單(7/4由北市交通大隊開出),
又於隔日7/15(二)將第二份申訴書用掛號連同罰單晒件寄給蘆洲監理站。

Process 6.
於7/25(五)收到蘆洲監理站發函(附件五及附件六),
正本給北市停管處及北市交通大隊,副本給本人。

Process 7.
於8/7(四)收到北市停管處書函(附件七),
正本給本人副本給蘆洲監理站,同意予以撤銷舉發。

Process 8.
於8/11(一)收到北市交通大隊書函(附件八),
正本給本人副本給蘆洲監理站,不同意予以撤除舉發,
這時發生了兩個行政機關不同調。

Process 9.
於8/12(二)打電話給北市交通大隊承辦人問他為何沒能同意撤除舉發之理由,
他說明他們是根據7/4機車停車的位置(附件四)予以舉發,
所以不同意我的理由,
我說我有7/2罰單附件(附件三,這是由停管處開出的)的照片,
當時前半車身還在格內,
但是7/4拖吊前的照片可看出整個車身已完全在格外了,
我也說到北市停管處書函已同意撤銷舉發,
那位交通大隊承辦人聽到我這樣一說,
他非常驚嚇,他說請我再把北市停管處的書函寄給他,
他說給他兩個工作天他會再跟他主管商量對策,
請我先不要向蘆洲監理站聲明異議,我答應等他回覆。 <--tonya也有在旁邊聽

之後我也打電話到蘆洲監理站找當初發函給我的承辦人說明情況,
他說那就等交通大隊的回覆後再說,
我問他說關於這種申訴案碰到兩個機關不同調時監理站會如何處理,
他說原則上會依他們的裁決為主,
也就是以我的情況,7/2的罰單會撤除,7/4的罰單照罰,
且7/2同意撤銷的罰款還必須親自到蘆洲監理站領取,
另外若走向聲明異議,我也必須跑一趟蘆洲監理站,
承辦人說那裡有類似狀子的表格要我陳述並簽名,
最後會到交通法庭由法官定奪!

Process 10.
於8/13(三)收到蘆洲監理站發函(附件九),通知辦理退費事宜。

Process 11.
於8/22(五) 收到交通大隊發函(附件十),同意撤銷並通知辦理退費事宜。



結論:
1.為何交通相關單位沒有一個單一窗口受理類似交通申訴案件?
2.為何要依戶籍地來受理辦理,
這樣對住外島或是沒在家鄉上班上課的人豈不是非常不方便?
3. 以後每次停好機車,先用手機拍下機車停車狀況。



P.S.上述附件...想看的人請另行向tonya索取吧...

2008年8月12日 星期二

忙爆了



最近不曉得怎麼回事事情真是很多,
公事私事兩頭燒忙得不可開交,
所以也沒有太多心思和時間佈置新家或是貼新文章。
就算偶爾有個小空檔,
轉到過熱的腦袋也擠不出什麼靈感來,
原本想寫的 蝙蝠俠:黑暗騎士 觀影心得也還在難產中,
嗚嗚嗚~~~希望生得出來啦...orz...

生活中的大小事還是不斷發生,
等tonya稍微有空、心情比較平靜以後會再把這端時間發生的一些事情補上來。
先寫起來提醒自己好了, <--這招是從阿獸那裡偷學來的
豆花店的貓貓、巧克力(還要先去拍照),
豬頭縣長鎮長里長鎮代表立委,
蝙蝠俠的觀影心得,
機車人的公民抗爭紀實,
擁有韓國人的自信的機車人。
慘了要補的還真多...



by回頭繼續忙的tonya